仓单质押贷款
来源: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02日
【使用对象】
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。
【产品特色】
既解决了客户在没有其他担保或抵押来源下的融资需求;又减少企业存货积压资金的压力,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速度。
【贷款用途】
生产经营周转
【基本条件】
1、申请的借款具有合法的用途、借款人有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。
2、能够提供权属无争议的棉花、钢材、腈纶、腈纶纱等工业基础原料和品牌为海尔、格力、志高、美的等为厂家直销家电产品作为质押物。
3、自愿承担仓储保管费用、保险费用和质检费,仓储物资须参加保险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本行为第一受益人;
4、保管过程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损耗自愿承担损失。
【贷款期限】
控制在质押品有效销售期内,最长不超过十个月。
【贷款利率】
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%-40%。
【授信额度】
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资金需求确定,最高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60%。